梅州市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日期 : 2025-08-10 作者: 成功案例

工艺要求

  1.   为贯彻落实“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才聚梅州大行动”决策部署,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梅工作、创新创业,根据《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梅市明电〔2022〕10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梅州市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除本公告附表岗位外,《梅州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内企业自主新引进的各类人才均纳入引进计划。

      报考人员可通过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梅州党建”公众号查阅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有非常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事业单位人才年龄要求具体查看岗位信息,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事业单位报名首日。企业引进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企业引进其他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目前与我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未满2年的人能报考,考取后不享受急需紧缺人才所有待遇。

      6.已与我市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报考前在市外工作满2年的人员,纳入引进对象范围,引进后享受相应待遇。

      6.目前与我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满2年的人员。与我市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报考前未在市外工作满2年的人员。

      (一)人才落户奖。对35周岁(含)以下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新落户梅州(含现有梅州户籍人才回梅、本地院校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留梅)并在梅企业(国有企业除外)就业或自主创业(符合有关条件),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按博士、高级职称人才3万元,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2万元,本科、技师5000元,大专、高级工2000元标准给予落户奖励,每人只享受一次。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年内给予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4000元/月,企业人才5500元/月生活补贴。

      5年内给予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2000 元/月,企业人才3500元/月生活补贴。

      5年内给予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1000 元/月,企业人才2500元/月生活补贴。

      (四)配偶安置。我市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其配偶在梅待业期间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在我市企业工作的急需紧缺青年人才,其配偶在市外工作且有意愿来梅的,每年拿出少数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岗位,按照对等对口、岗位相近、人岗相适、双向选择、适度分批的原则进行接收安置。

      (五)子女入学。新引进人才的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分层次统筹安排学位保障就读,需从市外转入我市就读的,可享受转学优待服务。

      以上补贴(奖励)均为税前。生活补贴工作每满一年方可申领,逢每年3月下旬、9月下旬统一申报。

      1.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6月11日9:00至6月25日16:00登录梅州市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来进行注册报名,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填报“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共同生活的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有工作经历的应附上社保缴交记录。目前与我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未满2年的人员报名时须在“备注”栏写明“本人属目前与梅州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未满2年的人员,自愿考取后不享受急需紧缺人才所有待遇”。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为确保公平公正,凡与招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丈夫妻子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生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职位。

      2.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报名系统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面试或业务考核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是不是满足本公告门槛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收到反馈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4.考试。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方式(可结合实际需要增加笔试、实操考核或心理测试等环节)。考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或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或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试情况确定是不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若某一岗位不足3人报考的,可视应聘者综合素养等情况研究确定是不是引进,确定不予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反馈应聘者。

      5.择优调剂。市县组织部门、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经报市委人才办同意后,可择优调剂。

      6.体检考察。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7.公示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所在地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8.递补。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或者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决定。

      国有企业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与事业单位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一致,其他考试方式、招聘流程等事宜由企业自行确定。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尽快(一般三个月内)报市委人才办审批备案。

      其他企业岗位人才由企业自主引进,应聘者自行与企业联系引进事宜。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尽快(一般三个月内)报市委人才办审批备案。

      (二)在引进过程中,组织、人社部门或企业认定不适宜作为人才引进的可取消引进资格。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与考生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合乎条件的来梅求职人员可享受“免费梅州”政策,通过“梅州人才驿站”公众号申请最长30天的“免费住宿”。

      (五)对特别重大的创新创业团队、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别紧缺顶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引进。

      (八)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地区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不是满足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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